为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办理。
(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审核确认。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者需属巍山县户籍。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流程
(一)申请者网络注册报名。
(二)指定时间内带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认定机构对符合申请认定者进行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体检。
(五)认定机构完成信息上报、认定和证书打印。
四、时间安排
(一)2015年4月15日至5月28日,申请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按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注册时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2015年5月18日—6月1日,申请者带上相关材料到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三)2015年6月2日至6月5日,教育局认定机构完成对申请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2015年6月9日至6月11日,申请者体检。
(五)2015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巍山县教育局完成信息上报、认定和证书打印。
五、现场确认点设置及申请者确认时相关要求
(一)现场确认点:巍山县教育局人事股(巍山县南诏镇大后厂南路口)
(二)申请者现场确认时所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非师范类毕业的,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师范类毕业的,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1份),以上两种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4.普通话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申请者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从网站上打印,请签好承诺签名,贴好照片)。
6.《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网上下载,到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加注意见并盖章)。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4月15日至5月28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5年5月28日17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者,大理州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在选择确认点时,巍山县户籍的请选择巍山县教育局为确认点。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五)请您务必在网络关闭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七、其他
(一)巍山县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机构:巍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咨询电话:0872-6124235
(三)体检地点:巍山县人民医院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机构:巍山县教师进修学校
巍山县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