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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秀运动队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所属5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运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各运动管理中心下设各运动项目队,每个运动项目队有试训运动员和优秀运动员。
(一)内蒙古自治区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内蒙古国防体育协会。1961年国防体育协会撤销,改设内蒙古国防体育俱乐部和内蒙古航空运动俱乐部。1973年更名为内蒙古军事体育运动学校,1983年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工作第一大队,2010年1月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
中心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能职责:以训练、比赛为主,培养射击、射箭、比赛马术、速度赛马、表演马术、铁人三项、现代五项、自行车等8个运动项目体育人才。
单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赛马场北路。
(二)内蒙古自治区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体工队,始建于1956年8月,1983年重新调整项目布局后改为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工作第二大队,2010年1月正式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目前,中心有田径、柔道、武术等三个项目队。
中心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能职责:以训练、比赛为主,培养田径、柔道、武术散打、武术套路等运动项目体育人才。
单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三)内蒙古自治区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运动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运动管理中心,前身为内蒙古体育工作第三大队,始建于1988年10月,2010年1月更名为内蒙古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运动管理中心。中心现有男子自由式摔跤队、女子自由式摔跤队、古典式摔跤队、男子拳击队、女子拳击队、跆拳道队(男、女)和举重队等七个项目队。
中心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能职责:以训练、比赛为主,培养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等运动项目体育人才。
单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哲里木北路。
(四)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前身为内蒙古体育馆,2012年11月内蒙古体育馆(自治区球类运动管理中心)正式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工作职能调整为以训练、比赛为主,培养乒乓球、曲棍球、橄榄球等体育人才,同时具有为部分体育比赛提供设施、器材、场地等社会化服务功能。
中心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能职责:培养乒乓球、曲棍球和其他球类项目运动员,对球类运动队进行管理、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等。
单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五)内蒙古自治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于2011年元月成立。中心负责和承担我区冬季项目运动的管理工作、冬季运动项目运动队的建设、集训和参赛等任务。中心现有速度滑冰项目队、短道速度滑冰项目队、冬季两项项目队、越野滑雪项目队和U型单板项目队等5支冬季项目运动队。
中心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单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赛马场北路
二、公开招聘计划
2015年上述5个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岗位拟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共131名。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24名;内蒙古自治区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32名;内蒙古自治区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运动管理58名;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管理中心8名;内蒙古自治区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9名。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年龄和身体状况适应从事优秀运动队训练、比赛和学习的,在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试训、或特体人员等。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体育事业,有攀登体育高峰奋力拼搏的精神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及体育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本项目运动的专项身体素质条件和标准;
(5)具有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具体见岗位需求表);
(6)在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试训满一年以上(特体人员除外);
(7)获得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比赛成绩;
(8)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各运动项目招聘运动员的基本条件、要求与标准见岗位需求表。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身患不适合从事运动员岗位的疾病、传染病和重大器质性疾病的人员(贫血、乙肝,肌肉、骨骼、关节、韧带病变,呼吸、循环、消化、泌尿、内分泌及神经性系统病变);
(2)未经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在其他省(区)市注册的运动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2张、《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等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所报考的运动管理中心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8:30时—4月12日17:30时。
报名地点:
1、内蒙古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赛马场北路):射击、射箭、比赛马术、速度赛马、表演马术、铁人三项、现代五项、自行车项目
2、内蒙古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田径、柔道、武术散打项目
3、内蒙古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运动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项目
4、内蒙古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84号):乒乓球、曲棍球、橄榄球
5、内蒙古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赛马场北路):短道速度滑冰、速度滑冰、冬季两项、越野滑雪、U型单板滑雪项目
(二)各运动管理中心负责报名登记和协助报名人员填写《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同时对报名人员身份证、运动技术证书、成绩册、秩序册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工作。
(三)报名结束后,各运动管理中心将《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报名花名册》和《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报名登记表》与报名人员的运动技术证书、成绩册、秩序册等证件、相关材料和资格初审情况报送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各运动管理中心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报名花名册》和《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报名登记表》上由中心负责人及初审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复审
由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对各运动管理中心报送材料和所有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报名人员不予通过,对复审通过人员在专业技能测试前5天发放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六、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因运动员岗位特殊性,专业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成
考虑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岗位的特殊性,在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中,2015年度只设定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由7人组成。
(二)专业技能测试程序与方式
1、专业技能测试考官培训,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官学习专业测试内容、评分标准等,明确考核纪律和相关要求。
2、专业技能测试采取集中统一的方式进行。
3、经资格初审、复审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携带自治区体育局招聘优秀运动员工作办公室发放的《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运动队运动员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专业技能测试地点集合。
4、组织报考人员进行抽签,确定专业技能测试顺序。
5、报考人员在指定侯考区侯考。
6、按照抽签顺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并现场公布测试成绩。
7、按报考项目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排名,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招聘。
8、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体育局网上向社会公示测试结果,在各运动管理中心也要公示测试结果,并将专业测试及公示情况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9、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情况,由自治区体育局提出最低合格分数线初步意见,并填写《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备案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三)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给予明确。
(四)专业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运动员聘用条件及专业测试标准(试行)》
七、体检
对进入体检的人选,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标准和有关规定,到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与其他人员体检结果一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优秀运动员的运动管理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内蒙古自治区优秀运动队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招聘的运动员。
2、自治区体育局对拟招聘运动员名单在体育局网上及聘用优秀运动员训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运动员聘用暂行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各运动管理中心与聘用运动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事项。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等部门办理招聘优秀运动员的列编等相关事宜。
十、其他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发布。
(三)因招聘岗位的特殊性,招聘工作中的报名、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和体检等每个环节均不递补。
(四)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内蒙古人事综合管理部门: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0471-6397437
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0471-6396114 、6397441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优秀运动队优秀运动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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