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15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
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及体检公告
为做好楚雄州2015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工作,根据云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云南省2015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云南省2015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录取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公告》,现就楚雄州2015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9日8:00—17:00;到楚雄州人才市场大厅。
(二)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证明(证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需双面复印〉;
(2)《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五份;
(3)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五张;
(4)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一份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户籍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5)报考支教岗位的必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招募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2、在资格复审中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3、资格复审时,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复审为合格,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4、应届考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持就业推荐表参加资格复审的,通过专业能力测试并获得招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8月22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提供的取消招募资格。
5、资格复审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参加,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亲属到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必须带齐上述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同时还必须持有以下委托材料:考生本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与考生亲属关系证明,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专业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5年6月10至11号(具体测试时间见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的《专业能力测试通知》)。
(二)测试地点:报考支农岗位的考生在楚雄州农业局、水务局;报考支医、支教岗位的考生回报考所在县市。
三、注意事项:
1、在《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规定的具体时间内未达到考点报到的考生,取消测试资格;
2、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和《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测试资格和招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3、测试时不得着制服及带有编号等明显个人特征的服装;测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带至考点的须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的责令改正,情节恶劣的取消测试资格;扰乱考场秩序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四、体检
体检由州“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请考生于2015年6月12日下午到各县市人社局领取体检通知书,支农岗位到州人才市场大厅领取。
体检时间:2015年6月15日上午8点,请考生上午7点30分到楚雄州才市场大厅集中。
五、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见本公告附件)
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及体检,并注意交通安全,如有疑问,请与楚雄州“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晓华,电话:0878-3117323。
附件:楚雄州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楚雄州“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