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11年我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
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内,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及岗位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 理化与医学计量科学研究所 | 1 | 工业电气自动化、自动化仪表、化学(医学) | 本科及以上(有相关工作经历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 | |
2 | 工程测量及力学计量科学研究所 | 3 | 机械制造、精密仪器、物理(材料力学、声学、振动等) | 同上 | ||
3 | 衡器计量检定所 | 2 | 机电一体化 | 同上 | ||
4 | 交通计量科学研究所 | 1 | 机电一体化 | 同上 | ||
5 | 热工计量科学研究所 | 2 | 工业电气自动化、自动化仪表、自动控制、自动化 | 同上 | 须持有驾驶证 | |
6 | 信息与电学计量科学研究所 | 2 |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电气工程、自动化自动控制、无线电学、应用物理、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与科学 | 同上 | ||
7 | 业务部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同上 | ||
8 | 能源中心 | 1 | 辅助工人(水电) | 有相关工作经历及职业资格证书 | 年龄可适当放宽 | |
合计 | 14 |
五、招聘程序
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
2、应聘人员在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
3、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达到1:2以上的比例开考。通过笔试后,根据分数高低,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免笔试),根据具体岗位要求组织面试;
4、面试成绩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的确定。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构成,各占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得出综合成绩,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进行等额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聘用手续。
6、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标准执行。除体检通用标准中明确规定不合格项目外,按职业要求色觉异常(如色弱、色盲等)也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7、招聘人员不占用国家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享受院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8、招考相关信息将在www.ynhr.com(云南人才网)和www.ynimtt.com(云南计量网)两个网站同时发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2日—4月23日。
2、报名地点:昆明市滇池路566号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A幢四楼院办公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所需资料:应届毕业生持学历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主修课程成绩)、学位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身份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婚育证原件;社会非在职人员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待业证、失业证、身份证、婚育证原件。报名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并交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省外就读学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委托他人持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报名,待笔试时再核对原件,如复印件与原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试内容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时间定为2011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笔试者,通知参加面试。面试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要求纪律
1、考生在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违反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发布相关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4、招聘工作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组织进行。
九、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试用期为三个月)。正式聘用后根据学历及职称,按出勤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贡献计发工资及奖金;各类保险个人部分自理。
十、本公告以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倩联系电话:0871-4601600
邮箱:ynjlbgs@126.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滇池路566号A幢四楼院办公室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