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口县2011年申报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的安排和部署,从2011年起,申请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统一改为网络申报。申报人员自行登录教师资格网站申报,按照教师资格申报的提示,完成相关信息录入,检查核实无误后提交。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信息确认时间内,申请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个人申报信息现场确认,认定机构根据确认的信息,依据相关政策程序对申报人员的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红河州2011年申报教师资格公告,现将我县2011年申报教师资格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网络报名时间:2011年4月21日至5月4日(请自行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确认地点:河口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申报对象和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无教师资格的人员(含新分配的人员、代课教师等),符合申报教师资格条件的各类社会人员。
五、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交五分免冠白底半身彩色照片三张,网络报名表内照片必需是同一张且自行按要求添加(尺寸:114×156)。
(五)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册。
(六)申请表(用电脑输入)请自行打印,申请表格请到各乡镇中小学校OA网打印(河口县教育局人事股QQ群共享里下载即可)。
(七)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两年内有效)。
六、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原则:个人自愿申请。
七、收费标准:按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执行,每人180元。未尽事宜请登陆红河州教育网http://www.jyj.hh.gov.cn/查看公告。
八、申请教师资格的程序: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持有关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申请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安排具体时间试讲,请申报人员备齐相关材料后于2011年4月25日下午3:00到河口县教育局人事股照相确认。请各学校及时将此公告打印张贴。
九:联系电话:0873-3451101,13887363898
联系人:李成祥、许梅兰。
河口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