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楚雄市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口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可在楚雄市教育局报名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
(1)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
(2)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均应参加各认定层次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3)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按照修订标准执行)
二、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楚雄市申请办理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一) 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11年4月25日至5月20日
(二)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 核对所填报考信息。
3、 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4、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 请考生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
6、 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像素大小为114×156。
7、 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 网报现场确认事项
1、 现场确认时间:5月21日至5月31日。
2、 现场确认地点:楚雄市教育局人事科(三楼)。
3、 现场确认考生报名携带资料
①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体检合格证明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⑧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⑨小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一致)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将参加我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在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的有关规定,教师资格认定评审费:每人每次180元。
五、详情咨询
请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 咨询电话:3016874
特此公告
楚雄市教育局
二0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