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1〕56号)及《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8名)
从2009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择优聘用。
2、师范类专科毕业生(10名)
从2009年以来未就业的师范类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中招聘。
3、理工类机械制造专业毕业生(2名)
从2009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理工类机械制造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类机械制造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上考生均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5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嵩明县教师进修学校(嵩明县嵩阳镇县城水真路45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2011年毕业生可用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复印件1份;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④普通话等级证原件(二级乙等以上)、复印件1份;
⑤《嵩明县教育系统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2份。
5、联系人:龙丽娟联系电话:0871-7914846
(二)报名要求
师范类毕业生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岗位,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所报岗位要求与所学专业相接近;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三)资格审查
由嵩明县教育局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5月26日—5月27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准考证领取地点:嵩明县教育局人事安全科(嵩阳二小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龙丽娟联系电话:0871-7914846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实行闭卷考,本科考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学内容;专科考对应学科的初中教学内容。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面试
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面试过程中需要补充事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昆明教育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教育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出现某个岗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则通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考核、体检;如出现某个岗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且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知两位考生进行再次面试,以后一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考核、体检)。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嵩明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嵩明县教育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岗前培训及考核,确定具体的聘用学校及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昆发改收费〔2011〕258号及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报名时收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进入面试阶段收取面试费50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嵩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嵩明县纪委监察局:0871-7916231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7923537
附:1.《嵩明县教育系统2011年招聘计划表》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1年招聘计划表 | ||||
招聘学校 | 专业 | 学历 | 招聘人数 | 小计 |
县一中、实验中学、嵩阳镇、小街镇、牛栏江镇 | 中文 | 本科 | 4 | 6 |
专科 | 2 | |||
县一中、实验中学、嵩阳镇、小街镇、牛栏江镇、小街镇二中 | 数学 | 本科 | 4 | 6 |
专科 | 2 | |||
实验中学、嵩阳镇、杨林镇、小街镇、牛栏江镇、牛栏江镇一中、牛栏江镇二中 | 英语 | 本科 | 6 | 8 |
专科 | 2 | |||
机关幼儿园、杨林镇、小街镇、牛栏江镇、牛栏江镇一中 | 音乐 | 本科 | 5 | 7 |
专科 | 2 | |||
嵩阳镇、牛栏江镇、杨林镇 | 体育 | 本科 | 2 | 3 |
专科 | 1 | |||
机关幼儿园、小街镇、牛栏江镇 | 美术 | 本科 | 2 | 3 |
专科 | 1 | |||
小街镇一中 | 思想政治 | 本科 | 1 | 1 |
牛栏江镇二中 | 物理 | 本科 | 1 | 1 |
杨林初级中学 | 化学 | 本科 | 1 | 1 |
县一中 | 地理 | 本科 | 1 | 1 |
杨林初级中学 | 历史 | 本科 | 1 | 1 |
县职中 | 机械制造 | 本科 | 2 | 2 |
合计 | 40 | |||
其中:本科3 专科10 |
嵩明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