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9个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1年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应届或在就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地矿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届毕业的大专院校毕业生或在就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考岗位查询:
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栏 事业单位招聘”进行查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6日—7日(2天);
2.报名地点: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地址:昆明市白塔路131号地矿科技综合大楼1514房间;
联系电话:3122511、3127507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3.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
4.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三张照片必须一致)。
5.省内考生由本人持原件至现场报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可提供复印件、传真件),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6.工作人员在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向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办理考试报名相关手续,领取《同意报考通知》。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凭《同意报考通知》在报名时的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同意报考通知》和《准考证》入场。
(四)考试及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博士生免笔试。招聘硕士生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均进行笔试(报名结束后,如果需要笔试,在报名结束后第二天电话通知每位考生),如果仅达到开考比例1:3或1:4则直接进行面试。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作业及特殊技能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直接面试。除此以外都要进行笔试。
1.笔试:公共知识、本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
笔试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牛路2号(云南国土资源学院);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不达到60分以上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人员按照岗位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面试。对本行业特殊专业、野外工作岗位要求本科以上毕业生的岗位,如果笔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本行业特殊专业及野外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云人〔2007〕9号文界定的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后7天内电话直接通知考生。
面试内容: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30分)、实际工作能力(50分)、综合素质(20)。
(五)考核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聘对象,进入考核程序,等额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健康检查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进行查询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四)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应试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所有学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及其它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免报名考试费。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3122511 、3127507
监督电话: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云南省地质矿勘查开发局招聘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白塔路131号地矿科技综合大楼1513房间;
邮编:650011 联系电话:3122511、3127507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牛路2号
邮编:650217 联系电话:0871-7278391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院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87号
邮编:650051 联系电话:0871-3162153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
地址:昆明市东郊大石坝
邮编:650218 联系电话:0871-7211973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地址:曲靖廖廓北路225号
邮编:655000 联系电话:0872-2125751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地址:文山县建禾东路58号
邮编:66300 联系电话:0876-2140519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队
地址:昆明市宜良县环城南路124号
邮编:652100 联系电话:0871-7593699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814队
地址:富民县大营镇
邮编:657000 联系电话:0871-8830180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院
地址:昆明市东郊大石坝
邮编:650218 联系电话:0871-6274117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水文队
地址:昆明市董家弯路172号
邮编:650041 联系电话:0871-3388734
附件二:云南省地矿局2011年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计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总人数 | ||||||
专业 | 学历条件 | 其它条件 | ||||||||
博士 | 硕士 | 本科 | 专科以上 | 招聘人数 | ||||||
1 | 中心实验室 | 地质勘查技术员 | 资源勘查工程、资源勘察工程、地质矿产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矿产普查与勘探、水文及工程地质专业 | 1 | 3 | 4 | 从事野外地质工作 | 15人 | ||
岩矿鉴定技术员 | 地质学 | 2 | 2 | 主攻岩石学、矿物学工艺研究,安排在本中心及所属单位工作 | ||||||
岩土实验技术员 | 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道路、桥梁、公路、岩土工程专业 | 2 | 2 | 岩土工程方向 | ||||||
选矿技术员 | 矿物加工工程专业 | 1 | 1 | |||||||
岩矿测试技术员 |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技术)、岩矿测试、药物制剂专业 | 3 | 3 | 安排在本中心及所属单位工作 | ||||||
安全技术员 | 安全工程 | 1 | 1 | |||||||
文秘 | 泰语 | 1 | 1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 | 1 | 1 | |||||||
2 | 勘查院 | 地质勘查技术员 | 资源勘查(固休矿产方向)、地球物理学(地质矿产物探)、地球化学、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地质学 | 4 | 7 | 6 | 17 | 仅限于前五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就业区内未就业毕业生 | 19人 | |
基础地学数据库建设技术员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1 | 1 | |||||||
遥感地质技术员 | 遥感地质 | 1 | 1 | |||||||
3 | 第一地质大队 | 专业技术 | 区域地质调查或矿产地质 | 1 | 1 | 2 | 野外作业,男性 | 2人 | ||
4 | 第二地质大队 | 地质技术员 | 地质勘查(固体矿产方向) | 1 | 2 | 3 | 野外作业,限招男生 | 5人 | ||
水工环技术员 | 水工环 | 1 | 1 | 野外作业,限招男生 | ||||||
秘书 | 行政管理、文秘 | 1 | 1 | |||||||
5 | 物探队 | 物探勘查 | 物探 | 3 | 2 | 5 | 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艰苦条件,限男性。 | 9人 | ||
地质调查 | 地质 | 3 | 3 |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1 | |||||||
6 | 测绘院 | 测绘技术员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1 | 1 | 3人 | ||||
土地资源管理 | 1 | 1 | ||||||||
自然地理学 | 1 | 1 | ||||||||
7 | 第一水文队 | 勘察技术员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治理 | 2 | 2 | 5人 | ||||
水利学及河流动力学 | 1 | 1 | ||||||||
农业水土工程 | 2 | 2 | ||||||||
8 | 八一四队 | 办公室文员 | 文秘 | 1 | 1 | 要求会驾驶 | 1 人 | |||
9 | 国土学院 | 教师 | 土地资源管理 | 2 | 2 | 土地资源管理方向2人, | ||||
教师 | 土地资源管理 | 1 | 1 | 土地利用规划方向1人。 | 49人 | |||||
教师 | 遥感技术应用 | 1 | 1 | 本硕专业一致者优先;或本科为测量专业,硕士为遥感技术应用专业 | ||||||
教师 | 建筑与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 1 | 1 | 本硕专业一致者优先 | ||||||
教师 | 市场营销相关专业 | 1 | 1 | |||||||
教师 | 工程造价相关专业 | 1 | 1 | 本科及以上 | ||||||
教师 | 企业管理相关专业 | 1 | 1 | |||||||
教师 | 经济学或金融学等相关专业 | 1 | 1 | |||||||
教师 | 材料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方向、岩石矿物材料学方向) | 1 | 1 | 本硕专业相近 | ||||||
教师 | 艺术设计(雕塑方向) | 1 | 1 | |||||||
教师 | 宝石学 | 1 | 1 | 本硕专业一致,取得国家注册珠宝玉石质检师资格 | ||||||
教师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2 | 2 | |||||||
教师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1 | 1 | |||||||
教师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 | 1 | |||||||
教师 | 数字媒体(计算机应用类)、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应用类)、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应用类) | 1 | 1 | |||||||
教师 | 智能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类)、多媒体技术(计算机应用类) | 1 | 1 | |||||||
教师 | 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类)、通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类) | 1 | 1 | |||||||
教师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对外汉语教学方向) | 1 | 1 | 本科为外语或对外汉语,且英语六级 | ||||||
教师 | 数学 | 1 | 1 | 熟悉数学建模,参加过数学建模比赛 | ||||||
教师 | 思想政治教育或马列主义原理 | 1 | 1 | 本硕专业一致 | ||||||
教师 | 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岩土方向) | 1 | 1 | 有岩土实验基础或兴趣 | ||||||
教师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1 | 1 | 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 ||||||
教师 | 岩土工程 | 1 | 1 | 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 ||||||
教师 | 水工结构工程 | 1 | 1 | 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 ||||||
教师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1 | 1 | 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 ||||||
教师 | 资源勘查工程 | 1 | 1 | 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 ||||||
教师 | 矿物、岩石、矿床学 | 1 | 1 | |||||||
教师 | 矿产普查与勘探相关专业 | 1 | 1 | |||||||
教师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1 | 1 | |||||||
教师 | 地质学 | 1 | 1 | 2 | ||||||
教师 | 构造地质学 | 1 | 1 | 本硕专业一致 | ||||||
教师 | 地球化学 | 1 | 1 | |||||||
图书采编 | 图书情报 | 1 | 1 | |||||||
审计员 | 审计学 | 1 | 1 | |||||||
教师 | 高等教育研究 | 1 | 1 | 职业教育方向优先,写作能力强 | ||||||
教师 | 管理类 | 1 | 1 |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方向 | ||||||
教师 | 中文类 | 1 | 1 | 文秘 | ||||||
教师 | 教育评估与教育测量学 | 1 | 1 | |||||||
辅导员 | 不限专业 | 4 | 4 | |||||||
保卫干事 | 公安类学校毕业不限专业 | 1 | 1 | |||||||
外事专员 | 外语类相关专业 | 1 | 1 | 本科为英语相关专业,英语过专业八级,写作能力强,有翻译基础(有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有在国内外高校从事国际合作办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
管理人员 | 国际关系类相关专业 | 1 | 1 | 本科为英语相关专业,英语过专业八级(笔译、口译皆过),写作能力强。 | ||||||
管理人员 | 会计 | 1 | 1 | |||||||
总计 | 3 | 54 | 35 | 16 | 108 | 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