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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及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笔试科目总成绩查询和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公告
根据《2015年汉中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15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查询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及振兴计划笔试成绩查询
2015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及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与本公告同时公布,应聘人员点击“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二、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2015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设置了综合类、中小学幼儿园类(含中学类、小学类和幼儿园类)、乡镇卫生类和食品药品监督类岗位,应聘人员按所报考岗位,分别参加了相应科目的笔试。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科学性,按岗位类别分类划定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科目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为:综合类40分、中小学幼儿园类(含中学类、小学类和幼儿园类)40分、乡镇卫生类30分、食品药品监督类40分。
按照《2015年汉中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笔试科目总成绩(百分制)的计算公式为:
1.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2.中小学幼儿园类和乡镇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3.食品药品监督类岗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专业科目成绩×40%。
(二)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以笔试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大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但笔试科目总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按同一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有关情况(详见附表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5日至19日。
2.资格复审地点:汉中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汉中市汉台区人民路)。
3.资格复审时间:7月20日至22日,08:30—17:30。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的个人安全责任自负。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具体安排为:
7月20日:综合类、乡镇卫生类岗位。
7月21日:幼儿园类岗位、食品药品监督类岗位。
7月22日:中学类、小学类岗位。
4.资格复审需本人持以下证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没有打印报名表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16日8:30—7月22日17:30期间,点击“报名表打印入口”打印。
岗位其他证件包括:(1)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相关执业资格证等。(2)以大专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本等汉中市户籍或生源的证明材料。(3)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须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三方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报考特设岗位的,须提供汉中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的证明。
在规定的时限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笔试科目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笔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递补时,出现末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三、振兴计划面试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一)振兴计划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以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大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同一岗位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二)振兴计划面试人员公示。进入面试人员有关情况(详见附表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5日至19日。
面试有关情况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zhong.gov.cn/)另行通知。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5日
附件:
1.2015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15年汉中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anzhong.gov.cn/xwzx/gsgg/201507/t20150715_226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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