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文山州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规定,为做好我所2011年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始建于1969年,位于文山城风景秀丽的西华山下,盘龙河畔,地址是西华路25号,是承担全州麻风病、性病和各种皮肤病防治及技术指导的专业机构。目前开设门诊、住院、检验、病理、皮肤护理、男性、制剂、光疗中心、治疗中心等临床诊疗及辅助科室,开展皮肤外科、整形、美容、男性病、皮肤病、性病、麻风病防治、康复等临床治疗及各种皮外科微创手术。单位发展目标是:以病人为中心,争创全州乃至全省一流的集预防、治疗、康复为一体的防疫医疗型专业机构,实现防治管理与疾病控制相结合,医疗技术与康复救助相结合,发展专科特色,降低麻风病发病率,控制性病、艾滋病的流行与蔓延,为保障全州人民身体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州皮防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
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网址: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8:00至5月29日24:00,交费的时间为2011年5月23日8:00至5月31日24:00。
3、报名程序:详见《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25日,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1年6月30日,请考生自行登录文山州人事网站进行查询(http://www.ynwsrs.gov.cn)。
五、资格复审
按《公告》规定,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面试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相关事项如下:
1、公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7月5日在文山人事网和文山州卫生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7月8日;地点:在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办公室,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3、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对应报考岗位,按《公告》及《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例: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准考证,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等。
六、面试
1、名单公布: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拟面试人选,人员名单于7月12日在文山人事网、州卫生局网站(www.ynwsws.gov.cn)公布。
2、面试时间:7月16日8:30;地点:文山州卫生学校。
3、面试方式、范围和内容
(1)考核病案分析。评分标准:以专业知识与岗位匹配的工作能力为基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①个人魅力;②应变能力;
③分析判断;④处理及操作;
⑤计划能力。
4.面试准考证为笔试准考证,面试时同时交验身份证(或户口册)原件。
5、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面试人数与开考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面试人员综合评分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人数与开考计划数比例大于1:1的,按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6、面试成绩公布: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数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或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加试。
七、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7月18日在文山人事网、文山州卫生局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的程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由招聘单位临时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按《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采取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九、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于7月30日在文山人事网和文山州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
十、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单位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8月15日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组织、监督与管理
主管部门成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特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考核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有违纪违规者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告》。该《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文山州皮防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文山州卫生局网站和本单位网站面向社会发布,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监督电话:(0876)2123313(州监察局)
联系人:韩丽萍
联系电话:2188152、13887689378
文山州卫生局
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