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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迫切需要一批高素质、高知识结构的人才充实到不同岗位,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本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3、年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7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4、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或刑事处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政府各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列入县财政事业编制或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1、永清县财政局下属乡镇财政所4人:财政学类、会计学、统计学共2人(要求有会计证),汉语言文学1人,工程造价、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共1人;
2、永清县人社局下属乡镇劳动保障所5人(永清县户籍或配偶为永清县户籍):汉语言文学1人,会计学、财务管理共1人(要求有会计证),不限专业3人;
3、永清县林业局下属森林病虫害防治站1人(永清县户籍或配偶为永清县户籍):林业工程专业;
4、永清县电视台2人(男女各1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5、永清县农业局下属农业信息中心1人:农学;
6、永清县综合执法局5人(适合男性):法学2人(有学士学位)、计算机类1人、土木工程1人、城乡规划1人;
7、永清县食药监局3人(适合男性):法学、药学类、计算机类、食品科学与工程、汉语言文学;
8、永清县妇幼保健站1人:医学影像学(有卫生执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9、乡镇农业服务中心4人: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水产养殖学、农业经济管理类、农业工程类、农业资源与环境;
10、永清县司法局公证处1人(自收自支编制):法学(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2年以上公证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11、永清县建设局下属市场管理委员会2人(自收自支编制):土木工程。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7月17日—7月24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永清县电视台、永清县政府门户网站、廊坊人才网、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三楼315室。
2、报名考生须持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
(4)学位证;
(5)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领取报到证的,需提供大学生就业协议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二份。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3、考务费每人100元(不退)。
4、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缩减相关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并通知相应报考人员。
5、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考生填写《永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6、考试的相关信息在永清县政府网站、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公布,报名者可随时关注。
本人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报名。
(三)资格审查
2015年7月30日—2015年7月31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时须提供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2015年8月3日至8月4日持报名收据发票和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需要代领的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
1、笔试:2015年8月6日上午
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同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外聘专业机构命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县妇幼保健站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015年8月11日在县人社局公开栏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单位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复审:2015年8月12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面试:2015年8月15日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评委,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县妇幼保健站招聘面试由卫生局提出面试方案,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相同者,“大学生村官”和参加“三支一扶”考生优先参加考察;其他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五) 考察、体检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被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合格者列入县财政事业编制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有关本次招聘考试的详细事宜,请咨询电话:0316—669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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