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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安顺城市服务职业学校教师缺编问题,我区2015年拟公开选调安顺城市服务职业学校教师16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选调工作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简称:区选调办)。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讲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资格审查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按照编制计划,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选调计划及岗位
选调岗位详见《2015年安顺城市服务职业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选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 选调对象
1.选调对象: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外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
2.选调人员必须符合《2015年安顺城市服务职业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要求。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具备选调岗位一览表要求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7月31日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9.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选调公告
自2015年8月26日起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5年8月31日9:00至9月2日16:00
3.报名地点: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一楼(兴伟家具城后门前行50米处,市内可乘8路、12路、 17路、18路公交车到达)。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方案》,如实填写《2015安顺城市服务职业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以上顺序装订)。
(2)本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3)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注明工作年限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试讲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收取考务费2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调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试讲
试讲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开考比例。试讲成绩须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指考生试讲成绩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参加试讲。现场抽取试讲题目,30分钟准备 。
试讲内容:以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主要考核对相关选题知识的讲解、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
试讲时间为15分钟。总分为100分。
试讲时间:2015年9月12日 。
考生试讲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及以上的,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生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试讲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职称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未完成试讲、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试讲成绩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公布。
参加试讲的考生,凭《试讲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试讲。《试讲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体检在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3.对体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区选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选调办统一部署。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党员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试讲、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选调办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安顺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号)和《关于对〈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组织人事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和单位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区选调办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416226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411272
十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委托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二、在选调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在选调过程中,发布的各项选调信息将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选调单位或区选调办联系不上考生等情形和考生未及时阅览网上公布信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本《方案》解释权属区选调办。未尽事宜,由区选调办研究确定。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
附件:1.2015年安顺城市服务职业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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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顺城市服务职业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来源于安顺经济开发区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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