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招聘计划
2008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向社会招聘140名工作人员,按照市人事局对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总量的审批,各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如下:
昆明市延安医院43人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11人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10人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12人
昆明市中医医院15人
昆明市儿童医院5人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5人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15人
昆明市卫生学校3人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人
昆明市健康教育所3人
昆明市妇女保健所3人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人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1人。
二.招聘工作时间安排
1.2008年8月1日起查询招聘详细信息。
2.8月11-13日在各招聘单位报名,具体报名地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8月14、15日各单位到人才中心卫生分中心录入信息并确认报名人数。
3.8月20日,在各招聘单位举行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考试分数占总成绩的40%。
4.8月21~31日在各招聘单位举行专业知识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9月1日在上述三个网站公布总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相关证件,同时办理加分手续,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60分,考生对考分有疑义的可书面申请查分。
6.9月10日起,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所招人数1:1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7.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在上述三个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疑义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各招聘单位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认真拟定“招聘简章”和岗位条件,并向社会公布,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2.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应是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
3.考生报名时一个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4.各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自觉接受政府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5.自觉执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6.考试、面试过程中应严格保守秘密,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个人或单位的责任。
7.此项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和社会的稳定,各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公开、公正、公平地择优聘用所需工作人员,圆满地完成2008年的招聘工作。
附:各单位补充人员招聘简章
昆明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