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3月,共产党接管国民党财政厅后,为适应当时急需大批财政会计管理人才的需要,建立了财政干部训练班,共培训了近400名干部。
1951年初,财政干部训练班改为云南省财政干部学校,并正式启用印章。同年6月,财政厅决定财政干部学校校长由主持财政厅日常工作的副厅长翟昌宗同志兼任。 之后,相继成立了云南省商业干部学校、粮食干部学校、供销干部学校、银行干部学校,加上财政干部学校共有五所干校(“小干校”)。
1958年底,中共云南省委同意财贸系统的五所干部学校合并,成立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大干校”)。 1964年3月,中共云南省委作出“关于撤销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恢复建立商业、合作、财政、银行四个专业干校”的决定,并确定四所干校分别由省商业厅、供销社、财政厅和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主管。
“文化大革命”中,几所干校遭到严重破坏,校舍被占用,教师全部下放“五七”干校劳动。后经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努力,1973年6月重新恢复粮食干校、商业干校和财政金融干校。
1978年6月19日,中共云南省委决定将上述三所干校再度合并,成立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为局一级单位,由省委财贸政治部领导。
1979年3月30日,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财贸干部学校开办财贸大专班,招收大专生(79级学制为两年,80、81级学制为三年)。实际上是为创办本科学院作准备。
1981年8月26日,国务院教育部下发《关于增设云南财贸学院的通知》,批准成立云南财贸学院,为本科高等学院,由云南省领导。同年11月7日,省政府会议决定,财贸学院的日常工作由省教委和省委财贸办公室(“财办”)管理,以“财办”管理为主。
云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79年11月的云南省工业干部学校。1983年8月,云南省政府决定将其校名改为“云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1998年2月,云南省政府决定并报经教育部批准,云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与云南财贸学院合并办学,成立新的云南财贸学院。 1999年2月,新的云南财贸学院成立。
2006年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云南财贸学院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