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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14号)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办学秩序和招生工作严肃性,把好入口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审查工作分阶段、按不同审查内容进行,由相关部门、院系负责落实。
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一)入学材料检查
负责单位:各学院
对2015级新生(含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组成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组,制定学院的可行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1.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组要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身份证、高中纸质档案等材料,要结合电子档案查看考生高考加分资格证明材料和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要进行逐一复核,所有材料均与学生本人进行对照检查。
2.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中学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对新生逐一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并初步审核档案信息真伪,谈话应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
3.专升本学生要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若专科学历未正常注册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4.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各环节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审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
上述工作完成时间为9月30日。
(二)体检复查
负责单位:后勤管理处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对每一位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将具体情况填写入《体检复查登记表》,并如实写出复查报告。
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9月30日。
(三)体育专业水平复测
负责单位:体育艺术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体育艺术学院制定专业水平复测方案,组成由学院为主,招生就业处和监察处等部门参与的工作组,对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生新生开展入学体育专业水平测试复核,具体测试工作另行通知。
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9月30日。
(四)异常情况处理
负责单位:招生就业处
经过审查,发现有疑问而又无法根据相关材料确认的,各学院要及时上报学校招生就业处进一步核实;仍无法确认的,报省教育厅进行专业技术确认;根据新生查体报告,招生就业处将配合教务处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入学教育
负责单位:学生工作处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优秀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要把学校教育管理需要和新时期大学生的特点及需要结合起来,根据人才培养的规律,系统规划好新生第一年系列教育活动,并重点安排好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开学典礼和新生军训、校情校史、校规校纪、心理辅导、安全教育等系列教育活动,尤其要结合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近年来媒体报道的多起大学生失联案件,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要以组织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有关活动为契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根本,广泛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宣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伟大历史意义,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鼓舞和激励大学生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时代精神,牢固树立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政治基础和思想保证。
各学院要结合环境条件和学生实际,坚持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榜样示范与环境熏陶相结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解决问题与适应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增强活动吸引力,通过集中讲授,领导、专家与新生面对面互动,举办主题演讲、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有主题有计划地进行,同时结合专业特点,初步完成学生专业思想教育。
该项工作阶段性完成时间为10月20日。
四、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负责单位:教务处
1.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及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普通本专科学生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学籍,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严防冒名顶替。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前,未及核实而进行了注册的人员,要及时清退,并取消入学资格。9月30日前完成本科生注册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专科生注册工作;未通过审查的新生不予注册。
2.完成学籍信息网上标注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办理好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网上标注工作;完成其他新生保留或取消入学资格的网上标注工作,要明确标注具体原因及时间,并完善相应备案手续。
3.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获得学籍的学生能够及时查询确认本人学籍注册结果。
五、报送材料
负责单位:招生就业处
请将下列材料报送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材料发sdutcmzb@126.com),由学校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
1.各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组的书面审查报告(需组长签字);(9月30日前完成)
2.存有疑问的学生名单(包含学号、姓名、学院、专业等字段);(9月30日前完成)
3.全校2015级本、专科新生体检报告;(9月30日前完成)
4.新生入学教育情况。(10月20日前完成)
5.2015年高校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该表通过山东省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dsi.gov.cn)“学生工作在线办公系统”在线填写,并通过该系统生成并打印纸质统计表;(10月20日前完成)
六、纪律要求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有关部门和领导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力度,防止违纪、舞弊情况的发生。对审查工作不认真和庇护舞弊考生的高校和工作人员,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在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仿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及其他舞弊者,坚决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宜
1.考生电子档案是学生将来毕业、就业的重要证明材料,请务必于审查工作结束后存至学生本人档案中,丢失不补。
2.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复核无疑问的,放于学生本人档案中,以备后用;有疑问的,证实之后再行放入。
3.遗失准考证者需回高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当地教育局)补办,遗失通知书者需到我处招生办公室补办。补办材料均需放入学生档案中。
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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