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何为硕士“双少”生?
答:报考我校的 “双少”考生,主要是指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由于我校地处湖北省武汉市,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少数民族,并且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户口均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
2)必须是在职人员。就读学校地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来自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因不属于在职人员,不能享受“双少”政策;
3)录取前“双少”考生必须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文件。
4)“双少”考生如被录取,不办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转移手续;
5)“双少”考生可按全国单独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6)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定向考生方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也就是说,在选择“报考类别”时,只能选择“定向就业”,录取时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果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时就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