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时期。于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97年8月原贵州大学、贵州农学院、贵州艺术高等专科学校、贵州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为贵州大学。2004年8月,又与原贵州工业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贵州大学。
贵州大学从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经过多年建设,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28个省级重点学科,23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一级学科博士点覆盖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10个,国务院学位办审批的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4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硕士点覆盖二级学科硕士点166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点12个,国务院学位办审批的二级学科硕士点18个),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ME)、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社会工作硕士(MSW)、艺术硕士(MAF)、翻译硕士(MTI)、金融硕士(MF)、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风景园林硕士(MLA)等13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教育覆盖了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及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
目前各类在校研究生近8000名,已形成博士、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2016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95名、硕士研究生约2500名(届时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欢迎登陆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网http://gsa.gzu.edu.cn ”或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gzu.edu.cn/”。
一、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7日—11日。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及自学考试形式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及自学考试形式法学类毕业生等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收费
贵州大学将根据教育部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规范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学术型学位收费标准为6500-8000元/每生每学年;专业型学位收费标准为7000-13000元/每生每学年。
四、奖助体系
贵州大学执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贫困助学金等。此外还设置“三助”岗位。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以上奖、助学金和“三助”岗位。
五、其它
1、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参考书。考生可按照招生简章指定参考书目自行准备。
2、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292217
附件:贵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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