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龙陵县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察人选:
根据《云南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龙陵县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二、资格复审地点: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网上确认表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颁发毕业证的需出具学校证明,并证明毕业年月)。
5、未就业考生提供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就业考生除提供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外,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考生,提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原件。
7、大学期间曾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的考生,提供荣誉证书或学校表彰的文件(如表彰决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9、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面试时携带1份)。
四、有关要求
1、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及《龙陵县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表》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缺的,视为弃权。
2、资格复审过程中,自愿放弃选聘考察人选资格的,须写出书面证明,说明放弃理由并签字后交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者,按《云南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中“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的规定办理。
4、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途中安全。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干部科0875—6128781
龙陵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875—6127509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