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蒙自市新闻宣传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新闻宣传力量,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更强有力的舆论支撑,根据《蒙自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蒙自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1年拟面向全州公开选调电视新闻记者2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进行选调。
二、公开选调的职位
蒙自市广播电视局(事业单位)电视新闻记者2名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1、具有红河州内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工作人员;
2、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在州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过作品20篇和市县级媒体发表作品40篇以上者;
3、年龄、性别: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4、大专以上学历(含函授),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6、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纸);
(1)《蒙自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蒙自人才网上下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州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作品20篇和市县级媒体发表作品40篇。
(6)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1日至2011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蒙自市广电局(文萃路136号三楼党政办)
五、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在报名时,按照公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初审,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7月25日(星期一)到选调单位的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将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六、考试
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批准,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天内,进行公布。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1年7月26日下午2: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人选确定
(一)个人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体检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适应岗位要求应具备的素质等方面。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可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经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和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按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合再决定是否调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
十、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根据《蒙自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二)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会议讨论情况等。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四)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对在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以向上级人事部门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如实反映。
咨询电话:0873—3126003
蒙自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