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按《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2、报考人员填报完整信息资料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如初审不通过,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资格条件
1、具备招考职位表中所列明的资格条件;
2、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报考,身体条件须符合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求;
3、其他条件同《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三、遴选职位
报考人员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查询《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2015年山东省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及有关报考须知。
四、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时间
时间:2015年10月12日—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五、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地点
地点:山东京华宾馆(济南市无影山路33号,纬六路高架桥北头省交警总队院内)。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83、84、113、118、K98、BRT5路到天桥南站,转乘15路到建筑宿舍站,北行50米即到;从长途汽车总站乘12、111、125、K107路到堤口路东口,转乘15路到建筑宿舍站,北行50米即到。
六、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须携带材料
1、《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一致);
3、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一式两份;
7、提供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一式两份。
七、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项目
1、资格条件是否符合遴选要求;
2、身体条件是否符合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求。
八、有关信息发布网站及遴选相关文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公安厅网(http://www.sdga.gov.cn)“公告栏”。
山东省公安厅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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