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各省(区、市)
通信管理局招录职位的补充说明
各位考生: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甘肃省通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均为我部省级直属机构,以上单位招录职位的工作地点和落户地址均为相应省会城市。
特此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