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文字综合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职位
湘潭市、县(市、区)直机关办公室和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文字综合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党办工作,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且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根据遴选条件,由单位推荐报名或个人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
报名地点: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政工科(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号市委办公大楼1423室)。
报考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附后);(2)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发表的文章;(3)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2.资格审查:由市委办公室政工科按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考命题作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笔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的形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5.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程序进行考察。
6.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由市委办室务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2名试用人选,并对拟调人选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试用与调入: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科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市委办政工科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入资格。
四、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遴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政工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58583012,18607325068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待更新)
详情请登录:http://www.xiangtan.gov.cn/new/wszf/tzgg/content_115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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