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院医疗保健业务发展需要,本院决定编外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临床专业人员2名,麻醉工作人员1名,医学检验专业人员1名,护士2名。
二、应聘条件
应聘临床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获得国家医师资格、有儿科诊疗工作经验或特长者优先聘用;
2、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经15-30日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能胜任本院的儿科诊疗工作;
4、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要求具备的有关条件。
应聘麻醉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医学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获得国家麻醉技术从业资格;
2、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经15-30日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能胜任本院的妇产科麻醉工作;
4、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要求具备的有关条件。
应聘医学检验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检验专业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获得国家检验技术资格和有医学检验经验者优先聘用;
2、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经15-30日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能胜任本院的医学检验工作;
4、国家事业单位招考要求具备的有关条件。
应聘护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护理专业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获得国家护士资格,有妇产科护理经验者优先聘用;
2、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好;
3、经15-30日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能胜任本院的妇产科护理工作;
4、国家事业单位招考要求具备的有关条件。
三、聘用条件及聘用期
面试合格,符合应聘条件,并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聘期1年,期满可续聘。
四、工作待遇
参照本县县级医疗机构编外聘用医学专业人员工资待遇标准面议确定。
五、应聘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30日。
六、应聘报名地点:本院五楼院办公室。
七、咨询及联系电话:0856-8220702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