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史研究室
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到州委组织部工作,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到州委党史研究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和选调范围
(一)州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乡科级以下干部,在国家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截止2011年7月);
2、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组织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写作水平;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州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乡科级以下干部,在国家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截止2011年7月);
2、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史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写作水平;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范围
全州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要求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党建网上下载,网址:www.xsbndj.gov.cn)。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22日至7月28日。报名按职位进行,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证明参加工作年限等内容)及能证明本人公务员身份的有效证件资料, 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1式2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为方便报考人员,各县市报名工作委托县市委组织部负责,州直单位报名人员直接到州委组织部办公室(州机关办公楼307室)报名。由各县市、州直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资格初审基础上,州委组织部、州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后,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后,如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该职位选调工作将不再进行。
(二)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州委组织部公开选调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州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和州委党史研究室共同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州委组织部公开选调面试考官小组由州委组织部相关人员组成,州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面试考官小组由州委组织和州委党史研究室相关人员组成。
笔试和面试分别采取百分制计分。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加权计算。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人选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州委组织部和州委党史研究室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州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州委组织部、州委党史研究室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邀请州第一纪工委全程跟踪监督选调工作。对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咨询电话:0691—2128519
联系人:王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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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史研究室
201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