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民政局201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面试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局2011年招考到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客观公正,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1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面试方案。
一、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1,则对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的应聘人员进行等额面试。
二、面试方式及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构成。
三、设置面试小组
根据拟招岗位面试人数下设一个面试小组。
四、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从本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和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中抽人组成。共设面试人员7人,请纪委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对面试过程全程监管,面试前面试人员的通讯工具收交纪委监察局领导暂管,待面试结束退还本人。面试小组设组长1人,由面试领导小组临时指定。
五、考生管理
面试考生统一集中地点,统一收交通讯工具。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顺序,由领导小组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由面试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宣布待考纪律和进入面试室的有关规则。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允许报顺序号,若报报考单位和姓名,扣减面试分10分。
六、面试计分
面试由组长读题,但不作任何答题提示。为便于考生弄清题意,面试时将无答案的考题复印一份给考生看,答题结束交面试组长。面试人员实行实名制打分。考核小组设统计员2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得的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面试得分由统计员当场宣布,即下一个考生面试完毕,宣布上一个考生的面试成绩。
七、定向招聘录用办法及程序
1、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3、面试领导小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初选人员。
4、初选人员经县(市)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再按分数在参加本岗位参加考核的考生中选拔。
6、考核领导小组将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
7、审核并办理就业手续。
八、面试监督
面试小组设固定监督人员2人,由领导小组安排纪检监察、纠风办的同志负责监督工作。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单位面试对象的监督。
九、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1年7月23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宣威市民政局(三楼局务会议室)。
宣威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