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教育厅、泉州市教育局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黄晴等202位同志通过认定。现将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7日-11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电话:86367819。
附件:2015年秋季南安市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详情请查看:http://www.najyw.net/wzyd.asp?newsid=24049
南安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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