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及省、州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宾川县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在该岗位拟招考数2倍范围以内的人员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已在省人社厅网站(www.ynhrss.gov.cn)和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gwyj.ynhrss.gov.cn)进行了公布,并进行了网上确认。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7月26日至7月28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进行。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考试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西边第一间)。
四、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
如本人身份证不能证明“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时,请将能证明此项内容的相关材料(户口册或户口迁移证)原件一并提交。
报考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除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证明。其余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人员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我省服务西部志愿者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对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对在我省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的教师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务农人员报考须提交村委会开具的身份证明。村(社区)干部须由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签章确认身份。工人身份由所在单位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签章确认身份。
以上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复印一份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1、请各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过期不进行资格复审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如考生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有变动的,请将变动后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72—7147346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