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图书馆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省图书馆
主要职责:收藏、整理、保管各类型文献资源;向社会提供书刊、阅览、信息咨询、音像资料视听、数字文献借阅与加工、互联网浏览、培训辅导、公益性讲座与展览等公共文化服务。承担全省基层图书馆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图书馆管理和公共服务研究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1月9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省图书馆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2015年11月9日通过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省图书馆网站(www.helib.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石家庄市西大街河北省图书馆信息采编楼212室。电话:(0311)86662213,(0311)86043745。
(3)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报名人员须现场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需要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及个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工作经历、身份证明等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交纳报考费100元。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准考证发放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河北省图书馆信息采编楼205室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图书馆及报考岗位的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须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入场,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圆珠笔或钢笔书写。
2、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考试后第三天在河北省图书馆网站(www.helib.net)发布,并在河北省图书馆馆务公示栏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实行百分制,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数为最后得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图书馆网站(www.helib.net)发布,并在河北省图书馆馆务公示栏张贴。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由河北省图书馆办公室组织拟聘人员到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检查,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图书馆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brsw.gov.cn)、河北省图书馆网站(www.helib.net)、河北省图书馆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6662213、86043745(省图书馆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图书馆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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