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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批准,拟为海兴县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教师,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2015年海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共为海兴县中学公开招聘教师1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海兴县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应聘人员可以通过海兴县教育网查询。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1月21日(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兴县教育网和河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jyw)、发布招聘公告,公告七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 11月 21日 8时-- 21日 12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分别设在河北省海兴县中学和河北师范大学四方广场 。
联系人:时宝义 电话:15100853927
电子邮箱:hxzx6621828@126.com。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二代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读大学的证明和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人员填写《海兴县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确保本人所填学历、专业等基本信息与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后果自负。
4、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报名现场通知。笔试成绩考试当日在考试现场和海兴县教育网上公布。
(3)笔试组织。为确保命题、判卷、试题输送保管等环节安全保密,特采取如下措施。
1、命题人员及时保管好命题的有关文字和电子资料,对于命题过程中打印而未定的试题要及时销毁。禁止命题人员与考生相互联系,否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2、禁止考生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阅卷教师在阅卷过程中,要按照标准答案统一判卷,阅卷过程中,手机上交。
3、考试结束后,由专职人员监督存放试卷,专人看护。判卷结束后,专人负责检查,登统成绩。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面试组织。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组织有序、安全公正,对面试考务工作,做如下安排:
1)面试方式。整个面试工作对抽签确定的课题备课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内容为高中专业学科课程。
2)成绩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统计,当场公布。面试时考生不得报姓名等个人信息,评委在打分表和计分统计表上均只标记面试序号。面试成绩考试当日在面试考点和海兴县教育网上公布。
3)保密措施。为避免发生泄密事件,确保面试的公平与公正,各面试工作组相关人员要各尽职守,切实做好考生管理工作。
(5)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方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由人社局对拟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就业报到证(复审材料与现场报名人员的材料要一致)。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往届毕业生在指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复审;2016年应届生在2016年7月毕业后除上述材料外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五)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数量和考生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兴县教育网站公布。体检由人社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往届毕业生在指定时间按上述要求参加体检,2016年应届生在2016年7月份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往届毕业生在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2016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份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由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招聘人选在海兴县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2016届毕业生待考察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016届毕业生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相关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海兴县中学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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