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教育发展概况
昆明医学院是云南省举办继续(成人)教育最早的普通高等院校之一,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师资力量雄厚,为我省培养了大批急需的大专以上学历层次的医疗卫生技术人才,为云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医药科技和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昆医继续教育学院1997年被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成人高等教育优良学校”,1998年、2003年两次被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单位”。
继续(成人)教育是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办学方针。注重质量与规模的协调发展。1999年开始增设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本科的成人本科教育。目前毕业生人数已达20000余人。为我省培养了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医学人才,学员中很多已成为了单位的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及各级医疗卫生部门的负责人。学院还开设有各种培训班及成人高考辅导班,1988年起被省教委遴选为护理专业、医学专业自考主考院校。2006年通过了省教育厅对普通高校成人继续教育函授夜大学的合格评估。2009年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我院成立了“云南省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中心”。
昆医继续教育学院竭诚为云南医学教育和经济建设服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的卫生技术人才的办学方向,积极发展各类继续(成人)教育和各种医学培训,为加速我省医学继续(成人)教育的发展,我院的医学继续(成人)教育已经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的办学格局。
二、招生层次、专业、学制、学习形式
培养层次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习形式 | 学制 | 考试科目 |
高起本 | 护理学100701 | 业余 | 五年 | 语文、数学(理)、英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
临床医学100301 | 业余 | 五年 | ||
专升本 | 临床医学100301 | 业余 | 三年 |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药学为高等数学<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护理学100701 | 业余 | 三年 | ||
医学检验100304 | 业余 | 三年 | ||
医学影像学100303 | 业余 | 三年 | ||
药学100801 | 业余 | 三年 | ||
预防医学100201 | 业余 | 三年 | ||
口腔医学100401 | 业余 | 三年 | ||
康复医学100307 | 业余 | 三年 | ||
公共事业管理110302(卫生事业管理) | 业余 | 三年 | ||
专科 | 临床医学630101 | 业余 | 三年 | 语文、数学(理)、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护理学630201 | 业余 | 三年 | ||
医学检验630401 | 业余 | 三年 | ||
预防医学630407 | 业余 | 三年 | ||
口腔医学630102 | 业余 | 三年 | ||
药学630301 | 业余 | 三年 | ||
医学影像学630403 | 业余 | 三年 |
三、继续教育招生范围条件及情况说明
1、高中(中专)起点本科
招收中等卫生学校毕业,且须持国家认可的中专毕业证书,可报考相应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往届生,或已取得相应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中医美容等中医类专业不得报考)。该层次限招昆明市区有走读条件及红河州考生,红河州考生录取后在红河卫校教学点就学。
2.专科升本科
取得国家承认医学专科毕业文凭及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方可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中医美容等中医类专业不得报考)。报考时须专科毕业,且专科毕业证书在学信网可以查到。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限招禄劝、富民、武定考生,教学点在禄劝。
3.专科
(1)专科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高等医学教育举办的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只招收己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或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卫生学校毕业学生(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中医美容等中医类专业不得报考)。
(2)根据教育部司局函件教学司[2004]10号文件,从2004年起,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的招生不再实行免试,考生一律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四、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每年约在8月20日—8月31日,具体时间以省招考院规定的为准。
2.报名方法:考生先登陆www.ynzs.cn(云南招考频道)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州、县(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再到相应市、州、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凭身份证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相应毕业证书进行现场确认。或到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州、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咨询。
3.照顾条件:(1)年龄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并交复印件,可按成人教育招生有关规定给予照顾。(2)其它有关奖励、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详见当年招生报。
五、录取及入学
录取时间于11月中下旬开始。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成绩达到云南省招办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院优先录取,持录取通知书于次年2月底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凡经我院录取而无故未报到者,3年内我院不予录取。如持假专科毕业证报考专升本,且被录取者,一经查实,我院将予与退档,并永远不予录取。
六、毕业生待遇
学员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者,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并可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
咨询电话:0871—5339367,5354246
2011-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