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2016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方案
为促进红河州蒙自市基础教育的不断发展,延伸云南师范大学优质基础教育品牌,发挥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本着“加强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蒙自县人民政府与云南师范大学于2010年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举办“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学校办学性质为全日制完全中学,公办事业单位,隶属蒙自市教育局直管。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和《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2016年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
一、组织领导
在蒙自市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招聘的对象、范围、学科和数量
省内外重点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初始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招聘条件 |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地理教师) | 2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高中地理教育类 | 30岁以下、具有高中地理教师资格证 |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数学教师) | 3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高中数学教育类 | 30岁以下、具有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 |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物理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物理教育类 | 30岁以下、具有高中物理教师资格证 |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体育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高中体育教育类 | 30岁以下、具有高中体育教师资格证 |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英语教师) | 3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高中英语教育类 | 30岁以下、具有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 |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生物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高中生物教育类 | 30岁以下、具有高中生物教师资格证 |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化学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化学教育类 | 30岁以下、具有高中化学教师资格证 |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政治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类 | 30岁以下、具有高中政治教师资格证 |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二)热爱红河发展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立志本专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报名、考核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时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时间、地点:招聘现场考核
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11月27—30日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11月30日—12月2日、12月3日—4日云南师范大学
五、考核程序
(一)紧缺人才招聘引进由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人大、市政协工作人员组成招聘引进工作组,采取直接到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引进紧缺人才。
(二)紧缺人才招聘引进考官从红河州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库中,在人大、政协等监督机关的监督下,在到院校招聘引进前随机差额抽签产生。考官职责参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素质考试工作规程(试行)》第四部分“考官产生规程及职责”相关内容执行。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荐资料,考核组根据考生的自荐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考生须提供的主要材料:
1.2016年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
2.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核方式、内容
1.考核考官由3名专业考官组成。
2.综合考核,考核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结合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业成绩、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占40分。
3.课堂教学考核,考试题本为蒙自市普通高中现行使用的教材,考生在指定的教材中,抽取1课作为考试题本,展示课堂教学能力,占60分,时间为20分钟;
4.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计算办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课堂教学考核成绩。
5.总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录用和管理办法
(一)拟聘人员确定后,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登记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通过的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二)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方案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