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第五条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本次公招体检及递补体检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比例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1.07分(职位代码:1200309)。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第一名考生(姓名:王丰收,职位代码:1200009),经递补体检后,其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61.115分)现已高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比例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根据《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准予其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所有体检考生于2011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国际大酒店侧面眉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38168528)集中。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35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此次递补体检人员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特此公告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