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文学院2016年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改善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根据国家、安徽省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
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为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为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者。
二、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和学术道德良好。
2.身心健康。
3.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
4.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
(2)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其中至少1篇(含1篇)以上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上。
三、招生导师及限额
1.招收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须取得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申请人所申请专业当年须有招生计划。
3.除专项计划外,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4.招收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占我院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我院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组织实施。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安徽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安徽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交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2.考核选拔。
(1)召开院教授委员会和党政会议审核其基本条件、学术道德、科研能力、学术潜质和外国语水平,审核其政治素质和思想品格,确定入围人选。
(2)组织申请人所申请的二级学科成立考核选拔小组(5人以上),包括学科负责人、申请人所申请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本学科其他博士研究生导师等。
3.公示。经考核,对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文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审定。
五、其他事宜
1.录取为申请审核制的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当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博士入学资格。
2.录取为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予硕士学位。
录取为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不再批准转回硕士培养。确因特殊原因申请转为硕士培养的,自申请批准之日起,半年后方可公开进行硕士论文答辩。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的要求但符合硕士学位水平的,可申请硕士学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颁发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3.招收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应为博士研究生提供相应的助研经费。
4.本办法由安徽大学文学院负责解释。
安徽大学文学院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