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 2016 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5〕138号)文件精神,我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请选择日照考区考试的考生网报之前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报名对象
笔试报名环节不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面试和资格认定时审核,届时考生应出具以下材料,以及面试和资格认定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1.驻日高校的2013级学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
2.日照户籍的往届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
3.非日照户籍,在日照工作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居住证(居住证正在办理过程中的要出具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流动人口信息详情 表,且详情表中“是否申领居住证”一栏内容为“是”)、 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始缴费单据或我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勿选择本报考区,如擅自选择本报考区导致出现不能参加面试和资格认定等后果,责任自负。
二、关于报考条件
1.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名。
3.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4.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时间安排
1.考生于1月13日至19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注册、报名。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1月14日至20日,按要求为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办理网上确认,主要审核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文字信息是否规范,请考生上传规范清晰的证件照相片。
3.通过确认的考生于 1 月22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没有在规定时间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四、其他说明
1.关于师范类专业学生
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毕业超过3年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6年起,符合以下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6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2.关于新旧政策衔接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
3.关于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4.关于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的,方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参加考试。
日照市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779338,8775057,8779339。
日照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