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部分职位资格条件的变更
鄂州市G01、G02、G04等3个职位的学校要求由“省内外第二批本科院校”变更为“省内外第二批本科以上院校”。
二、关于组织推荐的相关要求
(一)报送资料
主要为《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2016年1月20日前报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其他资料在集中推荐阶段不报送,待笔试结束后,根据进入资格复审情况另行报送。
(二)报送方式
1、高校(含省内及省外)
加盖学校党委或者党委组织部公章的《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先传真至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传真电话:027-87234304),word电子版发至湖北省2016年选调生招录工作专用邮箱:hbxd2016@163.com。同时,将纸质版原件寄送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2、市(州)党委组织部
《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的word电子版通过组织部内网邮箱发至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同时将盖章的纸质版原件寄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3、省直单位
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的《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先传真至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传真电话:027-87234304),word电子版发至湖北省2016年选调生招录工作专用邮箱: hbxd2016@163.com。同时将纸质版原件寄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三、关于部分报考资格条件的说明
1、所有院校批次按照录取批次为准,提前批按照当年该校大部分文理科专业招生批次为准;研究生不分批次,参照本科批次认定。
2、专升本(包括统招专升本、自考专升本、成人教育专升本等)均不能报考;专升本后考取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学位的,可以按照最高学历报考。
3、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报考注意事项(附件7)中对班级学生干部范围的解释仅适用于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所要求的学生干部经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为班级干部的,需严格按照主要干部(班长或团支书)界定。
4、目前在岗的我省2014届大学生村官均可以报考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
5、关于部分学校未设置“三好学生”问题,由学校评定的优秀学生等奖项可参照确定。
6、附件7中,“凡有两门以上课程补考或重修的,不得报考”,包含两门。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027-87234304,或咨询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