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调教研员工作方案》,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经选调工作专家评审组考核评审,报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拟选调下列人员为市教科院教研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或监察科反映。联系电话:22663729 22663622。
株洲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
http://www.zzedu.gov.cn/Item/Show.asp?m=1&d=76641
株洲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