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申请2015年秋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及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1月15日后(工作日)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窗口(一楼C28),领取资格证书。注意事项: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申请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电话:2180687。
市教体局行政审批科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