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扑救水平和能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森林消防大队的批复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大队队员10名。为做好人员招聘工作,参照《云浮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暂行办法》(云编办〔2013〕178号),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中职技校)或高中毕业以上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负责市属国有林场、市区周边4.2万亩和新旧城区森林公园的主要防护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必要时支援县(市、区)较大森林火灾扑救。同时开展宣传、巡防、值守以及其他交办的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缺陷,无智力、精神方面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队员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0年1月31日至1998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同等条件,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薪酬档次和标准参照《云浮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浮人才网:http://www.yfrc.gov.cn/、云浮市林业局网站:http://lyj.yunfu.gov.cn,下载《云浮市林业局2016年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云浮市区城南锦绣路26号云浮市林业局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66-8863183。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纸质材料用A4纸张打印)。
(1)《云浮市林业局2016年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报名表》一式2份;
(2)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试。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森林消防队员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只进行1次,不安排递补,体能测试不及格的,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测试项目和标准(男性)如下: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含)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参照明确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次数的有关文件精神,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及格。
(二)面试。从体能测试及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考试人员需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每人的答题时间为15分钟,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答题按照试题顺序依次回答。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组织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和市林业局党组会研究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研究批准续签。聘用人员的管理参照《云浮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云浮市林业局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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