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规定,为尽快充实政府法制队伍,现将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遴选单位: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遴选人数:6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不包括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市县以下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 1月15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1月15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9:00至1月18日16:00
报名网站: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
报名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成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自行修改。
3、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报名人员将纸质《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及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月19日16:00前以PDF格式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xingzhengfuyike@163.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在报名时间内成功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报名人员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机关(单位)的职位。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机关收到报名人员发送的PDF格式《报名表》后,在24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计划,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于2016年1月16日9:00至1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16年1月25日9:00至1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学功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为3:1。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分数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和聊城政府法制网(http://www.lcfzb.gov.cn)发布。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东昌府区昌润路政务服务大厅对过,市政府四号楼925房间)进行资格复审。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法学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根据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三)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将在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和聊城政府法制网(http://www.lcfzb.gov.cn)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具有《法律职业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优先。遴选计划6名,差额3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同职位其他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任用人员,分别在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聊城政府法制网(http://www.lcfz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其他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遴选期间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和聊城政府法制网( http://www.lcfzb.gov.cn) 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
0635-821972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公室)
考务咨询电话:
0635-2188036(市人事考试中心)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