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包括声乐或器乐专项测试、乐理测试和音乐素质测试三个部分。
一、声乐专项测试
1.目的和要求
声乐专项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音质、气息、咬字等演唱技巧,以及考生对作品的情感表达、艺术处理等。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演唱方法规范,音高、节奏准确,具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2.测试范围
(1)民族唱法。
(2)美声唱法。
(3)通俗唱法及原生态唱法。
3.测试方式及分值
(1)测试方式:考生须准备两首歌曲,选择一首歌曲作为具体测试内容。凡思想内容健康并具有一定艺术性的中外声乐作品均可。考生自带伴奏带或伴奏光盘参加测试,测试现场为考生提供录音机和CD机。
(2)测试分值:满分150分。
二、器乐专项测试
1.目的和要求
器乐专项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演奏乐器的基本技能,以及对作品的音乐处理。考生一律背谱演奏,要求演奏方法得当,乐句清楚,段落分明,具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2.测试范围
中西乐器种类多样,结合普通高校招生的具体情况和社会需求状况,测试范围主要包括:
(1)键盘类:钢琴、手风琴等。
(2)西洋管弦乐类: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小号等。
(3)民族管弦乐类:二胡、扬琴、琵琶、古筝、竹笛、唢呐、笙等。
(4)打击乐类:定音鼓、爵士鼓、民族组合鼓等。
3.测试方式及分值
(1)测试方式:考生须准备两首乐曲,选择一首乐曲作为具体测试内容。测试现场备有钢琴,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带。
(2)测试分值:满分150分。
三、乐理测试
1.目的和要求
乐理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2.测试范围
测试范围以中学音乐课本为基础(包括少量简单音乐常识),以李重光编写的《音乐基础理论》为主要参考书目。
内容包括:音的基本属性、音程、和弦、大小调体系、五声调式、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音乐中的常用记号与术语、转调与移调、调式变音与半音阶等。
3.测试方式及分值
(1)测试方式:采用笔试形式,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乐理测试。
(2)测试分值:满分15分。
四、音乐素质测试
1.目的和要求
音乐素质包括视唱和听音两部分。视唱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读谱能力,要求考生在视唱时能够较好地控制音乐中的音准、节奏、力度、速度等要素,并辅以适当的音乐处理。听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在音高、节奏、旋律、和声等方面的听辨能力和记谱能力。
2.测试范围
听音以自然音为基础,含适量变化音,主要包括:单音、和声音程、和弦、旋律;视唱为一条难易程度在一个升降号以内的曲目片段(10小节左右)。
3.测试方式及分值
(1)测试方式:视唱测试采用抽签形式,即抽即唱。听音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听音和视唱测试。
(2)测试分值:听音满分15分,视唱满分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