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司 [2015] 76号)和冀教师〔2015〕21号精神,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报考我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且已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的特岗教师(名单见附件)。
二、报到地点、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
1.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25日下午14:00-18:00
2.报到地点:河北大学(本部/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南院教学主楼616室。凡无故不参加复试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复试时间:笔试1月26日上午8:30-10:30
面试1月26日下午14:00-17:30
三、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月25日下午14:00-18:00,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本人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表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本人工作单位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近3年任教学校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须加盖毕业院校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奖励证书、表彰通知等佐证材料。
符合条件的将允许参加复试,不符合条件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和入学资格。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1月26日上午8:30—10:30。具体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笔试内容由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构成,满分100分,重点考察特岗教师的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专业基础知识。
主要参考书目为:①《教育学基础》,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2版;②《当代教育心理学》,陈琦、刘儒德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综合素质面试,1月26日下午14:00开始。具体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为3-5人,面试结果由面试小组成员共同商议确定。面试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方式
录取时按照面试结果合格者的专业课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录取名单将于2016年3月10日前在河北大学网站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河北大学教育硕士中心)
联系电话:0312-5079334 13833272608
河北大学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
2016年1月14日
附件: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名单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xwb.hbu.cn/qb/238.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