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生入学后经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