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9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市级医院符合下基层要求的医生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需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下基层任务,具体要求详见余卫发〔2014〕57号《市级医院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下派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凡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提交的专业学历或学位,必须是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执业资格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专业技术资格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市级医院符合下基层要求的医生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下派医生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工作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自2016年1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网报照片要求: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者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在2016年1月26日至1月27日期间,考生须持《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卫生进修学校(世南西路139号)进行现场确认。市卫生计生局下属公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考生由单位集体办理确认手续,材料于1月25日前统一上交。
(三)缴费方式: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6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118个专业。
(二)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4、206、376),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核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7),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8),心电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87)共73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5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5月14、15、21、22日8时30分至10时;11时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
纸笔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5月14日、15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
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前3个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二)医疗事故完全或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次年起未满3年;医疗事故次要或轻微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次年起未满1年。
(三)考试时,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者。
(四)经查实收受“红包”等未满1年(不含当年,下同)。者,经查实索取“红包”等未满3年者。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六)受卫生行政处罚未满2年者。
(七)其它不符合报考要求的情形。
余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0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