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方案》的要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统一组织实施西城区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2016年报考西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经济科学大学二层礼堂(北京市西城区南草场街22号,方位图及乘车路线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具体复审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2、成绩单(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社会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携带2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5、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除提供1-4条所述材料,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毕业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最高学历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招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除提供1-4条所述材料,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如报考人员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能够证明截至2015年11月8日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满24个月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机关或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7、“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职位:如报考人员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5条所述材料;如报考人员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除提供1-4条所述材料,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户口本和同意报考证明的要求参考第6条。
8、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人员招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除提供1-3条所述材料,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证明;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持以上材料按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到场接受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件、委托书及上述要求的审查材料。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公告及政策执行。请报考人员近期保持通讯畅通,对资格审查有问题需要咨询时,及时与各招考单位联系。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形成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面向社会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资格审查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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