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务必根据指定的体检时间到达参检地点,在工作人员组织下参加体检。
2.参检者务必在体检表上将姓名、年龄、性别、现住所(单位)、既往病史、联系电话、体检号(即网报生成的报名号,应届师范生请在体检表左上角注明专业)填写清楚,并粘贴好照片。体检表从江苏教师教育网“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在“相关表格下载”中下载并双面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体检内容:内科、外科、五官科(含嗅觉)、口腔科、B超、胸片、心电图、血生化(肝肾功能、血脂、血糖、血常规)。
4.体检当日尽量穿宽松的衣服,女同志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袜裤,以方便检查。
5.抽血、B超(肝、胆、脾)检查需空腹进行,检查完毕方可进早餐。如果有晕针、晕血史,请在抽血前向医护人员说明。
6.胸片检查时颈部请勿戴挂件。女同志请勿穿戴有金属环的胸罩及带有金属片的衣服。
7.体检前一天晚上进清淡饮食,勿饮酒及进高脂餐,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8.长期服用降糖药、抗高血压药的参检人员体检当日可按时服药,但尽量少喝水,体检时向医生说明服药情况。
9.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10.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主检处。
二、有关要求
1.凡2016年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在指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体检表(贴好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同版的照片)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收费标准为150元/人,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收费标准为250元/人,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在体检现场收取。
2.所有人员的体检表由崇川区教体局统一领取、归档。
3.凡初检不合格需复检的申请人,由崇川区教体局统一通知。接到通知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检,逾期不复检者视作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