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港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经评审获得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937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贵港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办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349-2号,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政编码:537100。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贵港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附件:2015年贵港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grsrc.com/ds/gg/Article.aspx?ArticleID=7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