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含)以下(1986.1.18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计算机专业毕业;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 1月 18日—19日。
2、地点: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
3、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4、资料:在报名期限内提供以下证件、资料(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全部人事档案;
(4)填写《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即贴式照片4张;
(6)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验;
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拟聘人员。
(四)考核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三、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为临时人员,享受定额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初签合同期为三年),合同到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其它事宜
1、各个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由招聘办即时按规则予以递补。
2、咨询电话:5263282。
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