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经研究,决定为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黄骅市辖区户籍;
4、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身体条件;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 1月 14日。
2、地点: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4、资料:在报名期限内提供以下证件、资料(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1)二代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全日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表》一份(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表格下载邮箱地址:hhjy5322917@163.com,密码:5322917),一律要求打印;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一吋、即贴式照片4张;
(6)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考试
1、如报名人员数低于拟招聘人员数,则取消考试环节并退回已交纳的报名考务费;高于拟招聘人员数,则进入考试环节;
2、领取准考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验;
4、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5、成绩公示:公示期7天。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四)考核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六)招用数量
本次招聘协理员5名。
三、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招聘人员专门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各项业务工作。
2、聘用人员与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公益岗位就业协议(期限为三年,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在聘用期间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河北省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
四、其他
1、本《公告》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各环节工作信息、通知、公告等有关资料将随时在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不再单独通知各位考生,请注意及时登录查阅。
2、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四个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招聘计划内即时按照“招聘程序(三)确定入闱人选”环节所定规则依次递补。
报名咨询电话:5263297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