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纪委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常德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人员6名(男性)。
二、资格条件
1.忠诚、干净、担当。
2.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经历均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按公历日期计算);身体健康。
3.专业要求:经济、财会、法律、审计等相关专业,或有1年执法、执纪相关工作经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集体研究、公示、调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时间30天,公告到期后集中4天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至26日。
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澧县澧阳街道解放路1号县纪委办公楼二楼,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13077211111、3257842)。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澧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报名须由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公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