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1日,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2015年上海海事大学在职工程硕士(GCT)复试名单进行审议。现将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21至1月25日12:00,对录取结果有任何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彭老师反映。
录取情况说明
1.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总分*0.5
(2)笔试、面试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排名(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初试成绩/4)*0.7+复试成绩*0.3的计算结果进行排名。
3.无学位的考生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优先录取有学士学位的考生(每个专业无学位的考生按10%比率录取);
(2)调剂考生没有学位的一律不录取。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gs.shmtu.edu.cn/s/5/t/5/0b/a0/info2976.htm